部门职责

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创作、科研发展规划与管理的综合性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范围包括:

1、制定学院创作、科研发展规划、建立科研机构及管理制度,推动学科建设与改革,为学院学术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组织系部等有关单位科研秘书培训,建立健全科研信息档案;

2、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研究项目(含横向课题),并对立项课题或基金成果进行中期检查、经费管理、结题评议等管理;负责创作、科研成果登记管理,进行评审、统计及奖励及社科年报统计工作;

3、负责科研平台(基地)、创新团队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工资,负责校外各级创作类项目的组织申报等管理工作;

3、协助学院学术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开展各类学术讲座、研讨会、展览等学术交流活动及科研成果转换、应用推广;

4、协调学术委员会、研究院所、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创意产业园、学术展览、学术期刊、国际交流与合作、外派人员考察进修、大学生科研与创业、实习基地及工作室平台条件规划建设等有关工作;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与学术研究有关的工作。

科研工作指导思想:以人为本,更新观念;创新体制,规范管理;整合团队,务实合作;奖掖新人,项目激励;服务社会,传承文化;学术求真,高端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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