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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6年度校级项目指南意见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4-18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6年湖北美术学院校级项目指南征集现已开始,请各相关单位集思广益、献言献策。2016年度校级项目指南意见征集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校级项目指南征集的指导思想

  校级课题指南征集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主流意识形态,增强国家软实力,实现中国梦征程为目标,着力提升我校各学科艺术创作和科研实力,力求为地方区域经济、文化大发展做出贡献。

  二、校级项目指南征集原则

  (一)体现时代性和艺术性的原则

  校级项目指南应体现时代性、艺术性,立足于中国当代艺术与设计发展实际和相关理论研究,重点扶持具有创新意识和具备产业化发展趋势的相关研究课题。

  (二)坚持学术价值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校级项目指南应立足学术前沿,体现跨学科交叉性协同创新研究水平。鼓励申报人结合学校教师作品年展的艺术创作进行理论提升,同时结合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的宏伟蓝图,以及湖北省、武汉城市圈地方区域建设两型社会的实际,积极探索美术学、设计学与艺术理论在区域社会文化经济建设中的应用实践。

  三、校级项目的分类

  本年度校级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

  四、校级项目指南意见的提交要求

  校级项目指南意见以个人为征集主体,《意见》内容包含指南征集题目、征集项目的类别(重点、一般、青年)以及根据“征集原则”撰写的约500字的论述。相关纸质、电子材料请申请人提交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于2016年5月13日前统一交科研处。电子资料命名格式是“2016年校级项目指南题目+姓名+所在单位名称”。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7-81317086

  电子邮箱:54015492@qq.com

  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处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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