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湖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实施办法》和《湖北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 校级项目申报类别
此次校级项目申报类别分为:校级科研项目、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计划项目和校级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二、 申请人资格
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申报校级科研项目或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计划项目,同类别项目每人限报一项。已获校级项目资助的,课题结项前其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三、 申请的指导原则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重点资助直接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建设的应用型课题;对于组成科研团队进行申请的项目和有潜力转化为横向课题的项目,将优先批准立项,并在《办法》的基础上加大经费资助力度。
四、 申请程序
1、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为高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为中级职称以上,青年项目申请人为35周岁以下;
2、申请人须使用计算机填写《湖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或《湖北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可在我校网站“创作科研”栏目中下载;
3、科研处根据校级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4、申请人根据申报项目的类别于2015年9月28日之前提交《湖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或《湖北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校级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填写《湖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至系部,由系部汇总电子文件和1份打印件(著作打印稿2份)交至科研处;
5、校级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原则上由系部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协同创新中心以“艺术融入城市”为理念,多方联合、共同开发合作平台和共享优质教学与科研资源,加强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引领作用;推进校内师资与校外机构共同建立协同创新团队;以课题的项目化运作模式,确保教学与科研资源的共建、共享和互利双赢;充分发挥高校、行业、企业的各自优势,探索校校、校地、校企或更多单位协同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从平台、人才、团队、课题、学科五个方面协同式、系统化运作,带动全校学科水平的整体提升。
联系人:胡老师 路老师(协同创新项目)
联系电话:027-81317086
附件1:2015年校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2:2015年度校级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指南
附件3:2015年度校级单列项目指南
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处
2015年7月5日
附件1:
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南
重点项目:
高等美术院校艺术衍生品产业链系统研究
中外设计产业比较研究
中外艺术品市场政策法规比较研究
鄂西北民俗与遗址文化原生态保护问题研究
校园人文景观规划研究
一般项目:
中国传统水墨在当代的应用研究
篆刻在陶瓷艺术中的应用研究
廉政教育漫画表现形式研究
延安“鲁艺”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青年项目:
校园区域空间交通工具设计应用研究
3D动画技术的应用及其发展趋势研究
数字化技术对传统楚文化艺术品的解读及推广
附件2:
2015年度校级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指南
霓云城市时尚艺术协同创新中心
湖北美术学院观澜版画艺术协同创新中心
昙华林国际陶瓷艺术协同创新中心
A3当代艺术空间协同创新中心
附件3:
2015年度校级单列项目课题指南
地铁空间设计的理论研究
武汉地铁公共艺术主题创作研究
公共艺术中的照明效果设计研究
公共艺术中公共设施的艺术形态研究
地铁公共设施的艺术化研究
公共艺术保障措施研究
地铁空间公共艺术表现形式研究
国内地铁公共艺术现状研究
历史文化与地铁公共艺术关系研究
地铁公共艺术的地域文化特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