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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2013年度教职工科研成果的通知》(湖美科研处2014〔14号〕)的更正说明

作者:时间:2014-12-31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科研处20141222日发布的《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处关于奖励2013年度教职工科研成果的通知》(湖美科研处201414号〕)文件中,涉及湖北美术学院2013年教师横向课题科研积分奖励明细部分,根据我校横向课题相关管理规定,对教师个人承担的横向项目研究工作仅予以科研记分奖励,不予以物质和资金奖励。

由于我处工作疏忽,将重新发放该通知,对湖北美术学院2013年教师横向课题科研积分奖励明细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同时将旧版文件收回。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说明。


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处
2014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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