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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湖北美术学院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4-05-07点击数:

各系、部、院、处:

  根据《湖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启动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申报本项目,每人限报一项。已获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的,课题结项前其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二、申请人须使用计算机填写《湖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该申请书可在我校网站“创作科研”栏目中下载;

  三、科研处将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初评评委均为校外专家,复评评委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四、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重点资助直接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建设的应用型课题;

  五、对于组成科研团队进行申请的项目和有潜力转化为横向课题的项目,将优先批准立项,并在《办法》的基础上加大经费资助力度;

  六、申请人请于2014年6月15日之前将填写完毕的《湖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电子文件和打印件1份交至科研处;

  七、未尽事宜请按照《办法》执行。

  联系人:杜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027-81317086

  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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