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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关于申报 2021年度重大科研培育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1-08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湖北美术学院重大科研培育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美科字〔2019〕4号)的相关规定,为鼓励我校教职工积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学研究项目,以高层次和高水平的 科研项目带动学校科学研究的整体发展,现启动2021年度重大科研培育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主持、作为骨干(排名前3)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四类项目。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每人限报一项。

二、申请的指导原则

1、 重大科研培育资助项目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紧密联系国家和地方的文化艺术建设实践。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湖北省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 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 申报项目的资助额度为:一类项目20万元,二类项目15万元,三类项目10万元,四类项目5万元。培育资助项目项目实施时间:一类、二类、三类项目为3年,四类项目为2年。申请人应按照《湖北美术学院重大科研培育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湖美科字〔2019〕4号)和《湖北美术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湖美校字〔2018〕8号)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合理规划经费使用,并按照办法要求的结项条件完成相应的研究任务。

3、重大科研培育资助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由申请人根据拟完成结项条件所对应项目的课题指南拟定。也可以在符合项目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前提下,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请程序1、 申请人凭个人四位工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115.156.33.50:9001),在“校级项目申报”一栏点击“2021年度重大科研培育资助项目”,下载申报文件。申请人须填写《湖北美术学院重大科研培育资助项目申请书》与《重大科研培育资助项目论证活页》作为附件上传,并在系统按照提示完成申报。

2、 科研创作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及校外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会议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科研创作处将初步立项名单报学校办公会审定,批准后正式下达立项。

3、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雯

      联系电话:027-8131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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