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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关于发布省级研究中心2021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5-07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省级研究中心的日常管理,协调各中心之间的业务管理,现科研创作处统一对外发布湖北美术学院省级研究中心 2021 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为保障项目研究质量,申报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中心进行申报,往年中心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申报网址:http://115.156.33.50:9001/,选择“其它专项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请各单位认真准备,积极申报。


附件:1、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 2021 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时尚艺术研究中心 2021 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3、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 2021 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4、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2021 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附件 1

2021 年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和艺术学研究体系,着力提升我校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等特色学科与专业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与湖北区域社会发展相结合,促进湖北视觉艺术科研与创作水平全面发展,为提升我国现代公共视觉艺术创意产业的规模化效应服务。

二、项目要求

申报“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基金项目,要着力研究阐释湖北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中大视觉艺术与设计创作和文化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综合研究要具有学科交叉性,着力推出具有代表性和特色鲜明的视觉艺术与设计类科学研究成果,并能对地方政府的相关决策产生影响效应。

三、申报条件

1.2021 年度“中心”基金项目申请团队人员提倡跨学科、跨院校组成协同创新研究团队;申报有关与企业合作类项目的参与者中必须包括一定比例的从事视觉艺术教育(研究)工作的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本年度基金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四类: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内需包含 3-5 个子课题;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报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应在35 岁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同时,今年中心开始设立指导性研究项目,只立项,无经费,申报、评审、立项程序与中心其他项目一致,时间上可以灵活掌握。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项目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中心”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只能申报基金项目指南中的 1 项,已有“中心”基金项目没有完成者不能申报本年度基金项目。

四、项目管理

1.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申请人要合理预算科研经费,保证项目经费用于项目研究。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署名“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

2.“中心”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一至二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3.获准立项的“中心”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发表论文 2 篇以上(重点扶持项目结项成果,须有 1 篇论文发在 C 刊上);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必须正式出版。

4.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中心”办公室 2 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在国家级《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中心”基金项目要按照《“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中心”基金项目。

2.“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同时,也支持自选课题申报。

3.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分为线上和线下申报两个部分。工作单位为湖北美术学院的项目申请人需在学校科研系统(http://115.156.33.50:9001/)中进行线上申报,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和《活页》寄送至中心办公室。校外的项目申请人需将《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和《活页》寄送至中心办公室。

项目申报所需《申请表》等材料请从中心网站 https://sjys.hifa.edu.cn/中的“下载服务”栏目下载。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 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申请书》经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本中心办公室。申请者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

4.本年度对“中心”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项目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五千字。

5.项目申请者报送“中心”办公室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报表一式 5 份,活页夹在申报表内;一份电子版申报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中心”邮箱(E-mail: PAD_HIFA@163.com。联系人:陈文(电话:027-88925307、15377042752)。

本年度“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15 日,逾期不予受理。




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 2021 年度基金项目指南



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设计艺术应用研究


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红色文化视觉艺术传承与发展研究


设计艺术跨门类、跨学科研究


视觉艺术与现代科技融合问题研究


中外视觉艺术比较研究


数字创意媒体设计艺术研究


设计艺术评价体系研究


生态文明观与设计艺术研究


新时代美育与公共视觉艺术研究


中国近现代设计史研究


湖北设计艺术人才培养现状及发展研究


设计推动乡村振兴研究


为弱势群体服务设计研究


艺术类院校智库建设与发展研究


视觉艺术知识产权(版权)产业转化机制研究


中国特色艺术智库发展研究


长江经济带智库发展及其影响力提升研究



附件 2

2021 年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时尚艺术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一、申报时尚艺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基金项目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主流意识形态,增强国家软实力,实现中国梦征程为目标,着力提升我“中心” 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学科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要求,大力推进湖北省时尚艺术与设计研究和湖北区域社会发展相结合,大力推进艺术教学研究与湖北整体科研水平全面发展相结合,为湖北经济转型服务,为繁荣发展区域科学服务, 为文化大发展服务。

二、申报“中心”项目,要以时尚艺术性为前提,以艺术设计学为主体,结合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的宏伟蓝图和“美丽中国”的战略构思,以及湖北省、武汉城市圈地方区域建设两型社会的实际,积极探索艺术、设计在“介入生活、改变生活”过程中的跨界合作及应用实践。

三、申报“中心”项目,应注重时尚艺术与设计相关学科建设与发展,追踪学术前沿、拓展科研深度,体现跨学科交叉性研究水平;在社会经济、文化建设方面,要注重应用性、实践性的社会效益价值。

四、2021 年度“中心”基金项目申请团队人员要求跨学科、跨院校组成协同研究创新团队;申报有关与企业界合作类项目的参加者中必须包括一定比例的从事视觉艺术教育(研究)工作的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本年度基金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或相同级别)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青年项目申报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应在 35 岁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项目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申请人要合理预算科研经费,保证项目经费用于项目研究。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2021 年度“中心”基金项目侧重“红色时尚文化”、“社会与产业服务”、“时尚艺术与科技”、“中国传统汉剧戏衣”领域的相关研究。由中心资助的重点项目在研期间,需在核心期刊发表 1 篇及以上涉及该项目研究领域的论文或出版专业著作;由中心资助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指导性项目需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权威期刊发表 2 篇及以上涉及该项目研究领域的论文或出版专业著作,在研期间研究报告需达 3 万字以上。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必须署名“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时尚艺术研究中心”。

七、“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同时,也支持自选课题申报。

八、“中心”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一至二年(即结题),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艺术实践应用项目研究的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

九、申报“中心”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只能申报基金项目中的 1 项。已有的“中心”基金项目没有完成者不能申报本年度基金项目。

十、申报“中心” 基金项目要按照《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 IFA 时尚艺术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获立项, 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中心”基金项目。

十一、本年度对“中心”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项目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 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五千字。

十二、获准立项的“中心”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中心”办公室 2 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在国家级《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十三、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分为线上和线下申报两个部分。工作单位为湖北美术学院的项目申请人需在学校科研系统(http://115.156.33.50:9001/)中进行线上申报,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和《活页》寄送至中心办公室。校外的项目申请人需将《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和《活页》寄送至中心办公室。

十四、项目申报所需《申请表》等材料请从中心网站 http://ifa.hifa.edu.cn/ 的“下载服务”栏目下载。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 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申请书》经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本中心办公室。申请者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

十五、项目申请者报送“中心”办公室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 5 份, 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一份电子版申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中心”邮箱(Email: 1315902430@qq.com)。

联系人:张国栋(电话:027-81317210)。

十六、本年度“时尚艺术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15 日, 逾期不予受理。





2021 年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时尚艺术研究中心”基金项目指南



1、 基于湖北红色文化的时尚设计研究

2、 时尚品牌产业化运营与管理

3、 “智慧图像”理念下的视觉传达创新设计研究

4、 服装产业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5、 基于 AR 技术的首饰个性化定制设计研究

6、 汉剧戏衣穿戴规制研究

7、 红色戏剧传播与文化构建

8、 红色文化在时尚产业中的应用研究

9、 时尚插图艺术视域下的红色文创产品设计研究

10、艺术类院校思政教育中的红色文化研究

11、武汉红色文化视觉传播的动漫时尚化表达研究

12、基于红色文化的时尚设计研究

13、美术类院校社会服务实践路径研究

14、荆楚服饰礼仪文化研究

15、浮雕艺术在现代配饰中的应用研究

16、制造类企业产品转型升级的设计策略研究






附件 3

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2021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根据省教育厅《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鄂教科[2001]3 号)以及《湖北美术学院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湖美科字〔2014〕12 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心学术委员会批准,现予发布《2021 年度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并就做好 2021 年度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各申报项目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立足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在新文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背景下,推动中国传统工艺与现代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以及在教学改革中的应用实践。

二、项目要求

中心基金项目是现阶段关于手工艺文化研究的专项资助项目,既包括传统工艺也涵盖现代工艺,申报项目选题需与手工艺文化相关内容,分应用对策研究和理论基础研究两类。应用对策类选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基础理论类选题要立足学术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

三、申报条件

1.2021 年度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原则上应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高校、科研机构在岗人员;项目申报者必须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组织者和参与者,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邀请项目参加者参与项目研究,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基金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允许申报 1 个基金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能跨项目参与课题研究。为避免重复立项,凡已获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科技计划项目、教育规划项目,其他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非遗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等以上级别项目资助的选题,或已有上述基金项目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本年度基金项目。

3.本年度基金项目分重点扶持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类:重点扶持项目申报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报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应在 35 岁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4.申请人应从项目研究的实际出发,提出适当的经费资助要求。本中心基金项目资助研究经费标准为:重点扶持项目 3 万元,一般项目 1 万元,青年项目 0.5 万元,自筹经费项目不予经费资助。

四、项目管理

1.本年度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项目,一律由中心学术委员会匿名评审,并择优立项。

2.项目获准立项后,将根据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3.项目获准立项后,申请人合理预算研究经费,保证项目经费用于项目研究。

4.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 1 至 2 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实践研究的完成时限一般为 1 年。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5.项目成果的标注格式为“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 XXXX(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X”。

6.研究成果的提交与鉴定。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发表论文 2 篇以上(重点扶持项目结项成果,须有 1 篇论文发在 C 刊上);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提交 1 篇 1 万字以上的研究或咨询报告;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必须正式出版;成果形式为应用实践的,必须提交艺术作品、设计作品等实践成果。原则上,最终研究成果应以理论成果作为研究基础。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中心2 套样书。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成果被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在国家级《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在再次申请本中心基金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优先政策。

五、申报要求

1.基金项目申请者按照《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依据选题进行设计论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2.本中心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对所申报的项目以活页匿名方式展开评审,项目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 4 千字。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项目评审之前,申请者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专家,或邀请评审专家进行项目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5 年之内不得申报本中心基金项目。

3.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分为线上和线下申报两个部分。工作单位为湖北美术学院的项目申请人需在学校科研系统(http://115.156.33.50:9001/)中进行线上申报, 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和《活页》寄送至中心办公室。校外的项目申请人需将《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和《活页》寄送至中心办公室。

4.项目申报所需《申请表》等材料请从中心网站 https://acc.hifa.edu.cn 中的“下载服务”栏目下载。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 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申请书》经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本中心办公室。申请者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

5.本年度“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15 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人报送本中心办公室的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分别一式 4 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各 1 份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本中心邮箱ACCHIFA2016@126.com



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 号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1 号楼209室

ACCHIFA2016@126.com 人:王朋

联系电话:027-88071811 15827458089





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 2021 年度基金项目选题指南



1、 “楚器”造物智慧研究*

2、“楚器”造物智慧中漆器的当代价值转化*

3、“楚器”造物智慧中青铜器的当代价值转化*

4、“楚器”造物智慧中丝织的当代价值转化*

5、新文科背景下工艺美术专业教学改革实践研究

6、乡村振兴背景下传统手工艺传承与发展研究

7、建党 100 周年优秀手工艺理论与案例研究

8、荆楚地域传统工艺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实践研究

9、传统工艺与文化创意设计研究




注:带*者为本年度重点扶持项目




附件 4

2021 年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一、申报“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以下简称“中心”)基金项目以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战略任务,巩固主流意识形态,增强国家软实力,力求为地方区域乃至全国的经济、文化大发展做出贡献为目标; 着力提升“中心”特色专业和省级“非遗”保护事业建设,大力推进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和湖北区域社会发展相结合,大力推进“非遗”保护事业发展与湖北整体科研水平全面发展相结合,为湖北文化大发展服务。

   二、申报“中心”基金项目,要着力研究阐释湖北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中“非遗” 角色作用和“非遗”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 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综合研究要具有学科交叉性,着力推出具有代表性和特色鲜明的“非遗”研究成果,并能对地方政府的相关决策产生影响效应。

   三、2021 年度“中心”基金项目申请团队人员要求跨学科、跨院校组成协同研究创新团队;申报有关与企业界合作类项目的参加者中必须包括一定比例的从事“非遗” 教育(研究)工作的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本年度基金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或相同级别)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青年项目申报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应在 35 岁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项目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申请人要合理预算科研经费,保证项目经费用于项目研究。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发表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单位必须署名“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第二署名单位才是项目负责人单位。

   五、“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也欢迎申请人自选课题申报。

   六、“中心”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或重点项目一般为一至二年, 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实践应用项目研究或一般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重点项目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 篇,其他项目至少在专业期刊发

2 篇涉及该项目研究领域的论文。

   七、申报“中心”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只能申报基金项目指南中的一项。已有的“中心”基金项目没有完成者不能申报本年度基金项目。

   八、申报“中心” 基金项目要按照《“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中心”基金项目。

   九、本年度对“中心”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项目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五千字。

   十、获准立项的“中心”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中心”办公室2 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在国家级《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十一.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分为线上和线下申报两个部分。工作单位为湖北美术学院的项目申请人需在学校科研系统(http://115.156.33.50:9001/)中进行线上申报,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和《活页》寄送至中心办公室。校外的项目申请人需将

《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和《活页》寄送至中心办公室。

项目申报所需《申请表》等材料请从中心网 https://fyzx.hifa.edu.cn/xzfw.htm 中的“下载服务”栏目下载。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 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

《申请书》经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本中心办公室。申请者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

   十二、项目申请者报送“中心”办公室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表一式 5 份,活页夹在申报表内;一份电子版申报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中心”邮箱

(E-mailfyhifa@163.com)。联系人:吴施婵(电话:027-68895015)。

   十三、本年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15 日,逾期不予受理。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 2021 年度基金项目指南


文化和旅游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设计应用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对策研究

基于新技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

文化遗产对美术创作的借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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