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提高我校科研项目申报质量,计划将于2021年3月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进行统一专家指导论证。请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2021年春季项目预申报通知如下:
1.本次公布的预申报项目暂时参考2020年度各类项目的申报通知、申报指南、申报书,待2021年度申报通知更新后以新通知为准。
2.请申报人认真阅读相关科研管理办法,遵守科研规范,恪守科研诚信,本着“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撰写申请书,编报项目预算。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提交方式:申报书纸本一式三份提交至行政楼21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创作处联系人邮箱。请申报人认真阅读相关科研管理办法,遵守科研规范,恪守科研诚信,本着“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撰写申请书,编报项目预算。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提交方式:申报书纸本一式三份提交至行政楼21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创作处联系人邮箱。
提交时间:2021年3月5日。
联系人:吕雯
联系电话:027-81317086,15926301099
联系邮箱:245315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