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新闻 > 正文

我校“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获批为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作者:时间:2013-03-14点击数:

  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批准建设2012年度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的通知》下达,我校牵头建设的“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立项建设。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第三个体现国家意志的战略性计划。建设“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是我省贯彻落实教育部“2011计划”的重要举措,旨在面向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形成一流的创新环境,聚集和培育优秀创新人才和团队,产出一流效果,建设一流的学科,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服务湖北科学发展。据了解,对每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省财政将给予每年600万元的建设经费。

  我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启动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和关心,多次召开校办公会议进行专题讨论,校校领导、校长徐勇民对申报工作作出了具体的指示。学校成立了由校办公室、科研处、研究生部及系部专业教师参与的申报工作小组,对申报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统一安排。在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申报的“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获得批准立项建设。

  “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是由我校负责牵头,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九家单位共同参与建设。中心以提升城市形象和艺术品位为宗旨,以“艺术融入城市,设计引导生活”为理念,探讨城市空间与人类生活的互动关系,重点解决我省城市化进程中如何营造高品质的城市空间和人居环境的问题,将艺术融入城市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为城市硬件注入灵魂,用艺术手段服务于我省城市化建设。

  “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获得省级批准认定,这是我校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是对我校多年来建设发展成绩的充分肯定,其意义绝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科研项目所能比拟的,对于推动我校内涵式发展、提高我校创新能力、增强我校综合实力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对实现我校的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相关背景资料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第三个体现国家意志的战略性计划。该计划由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研究制定、旨在突破高校内外部机制体制壁垒、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活力。实施“2011计划”,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2011年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行动。

  “2011计划”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根本出发点,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以创新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通过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推进高校八个方面的机制体制改革,即构建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探索促进协同创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寓教于研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建立持续创新的科研组织模式、优化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环境,通过任务牵引和中心建设推动转变高校创新发展方式,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2011计划”,我国将建立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加快高校机制体制改革,转变高校创新方式,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的独特作用,在国家创新发展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版权所有 2020 湖北美术学院 Copyright © 2020 HIFA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089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