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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4-01-16点击数:

各系、部、院: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现已开始,此次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现就该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需在申报中提供完成过的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证明材料);

  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须在申报中注明论文发表的题目、期刊名称及时间);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31日后出生)。

  2、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艺术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3)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4)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报、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报、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二、课题指南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确定了若干重点领域和优先研究方向,为全国艺术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优先研究方向的申报课题一经获准立项,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求,适度放宽资助额度。

  三、申报方式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全面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文化科技司→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119.255.27.41),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四、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

  包括《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等,均同时在文化部网站(http://www.mcprc.gov.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发布,请申请人自行查询、下载。

  五、截止时间

  请申报人于2014年3月20日前将资料按照要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1317086

  相关详细通知网址:http://www.ccnt.gov.cn/whzx/ggtz/201401/t20140116_425563.html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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